名  称: 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印发《滨海新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85-9952-2025-00467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办
文  号: 津滨政务发〔2025〕9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5-30
发文日期: 2025-06-10
有效性: 有效

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印发《滨海新区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室,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

现将《滨海新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区政务服务办

2025530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

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天津市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实施方案》和《滨海新区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实现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推动行政审批提质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实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统一申请,一次办结。

二、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为注册在滨海新区行政区域内,经营危险化学品和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

适用事项包含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储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的新办(企业首次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变更(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注册地址、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经营范围)、延期、注销四种情形。

三、实施方式

(一)集成申报事项

申请人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时,可通过“滨海新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zxbb.zwb.tjbh.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线上申请办理,实行一次提交申请材料,一次办结服务。

(二)统一业务模式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储存)、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采用统一的申请表单与申请材料,申请人可选择具体事项类型提出申请,审批人员依申请统一进行受理、审核、批准、发证。

(三)运用改革成果

充分运用现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无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告知承诺制、智能审批等改革举措,进一步精简材料,优化服务,确保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高效办成。

四、工作任务

(一)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从进一步压减办理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角度出发,梳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所涉及的事项办理依据、申请条件、要件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制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办事指南。

(二)落实“一个平台统服务”要求。依托“滨海新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重构事项办理流程,优化前后置环节,整合申请表单和共性材料,实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一次申请、并联审批、统一发证”。

五、工作保障

各相关室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快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场景建设和技术开发。各相关室、区政务服务保障中心要强化业务指导培训,确保受理、审批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加强宣传引导,不断优化提升,切实提高企业群众知晓率、使用率和满意率。

附件: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办事指南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申请表(新办)

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申请表(变更)

     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申请表(注销)


附件1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

办事指南

一、办理条件

办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的单位应当依法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注册地与经营地一致,经营场所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要求,具备实际办公条件;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二、办理依据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

2.《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

3.区行政审批局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经营(无储存)许可证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津滨审批发〔20212

4.《区行政审批局区应急局关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告知承诺制办理的通知》(津滨审批规20231

三、申请材料

(一)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新办

序号

要件清单

1

承诺书

2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申请表(新办)

(见附件2

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复制件)

4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6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7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变更(变更企业名称、变更注册地址、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经营范围)、延期、注销,可通过“滨海新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智能审批专区填写电子申请表单,实现即申请即办结。

四、办理流程

(一)准备材料。企业可通过“滨海新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查看或者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现场领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办事指南,并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二)提交材料。企业可注册登录“滨海新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在线提交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申请材料,或者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现场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当场予以接件、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并指导企业及时补正。

(三)并联审批。申请事项受理后,审批人员通过“滨海新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同步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四)统一发证。由区政务服务中心发证窗口统一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制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五、承诺时限

新办为5个工作日(含踏勘环节);变更、延期、注销为1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政务服务中心28-20号窗口
咨询电话:022-66897725022-66897897
七、结果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或EMS邮寄送达。


附件2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申请表(新办)

申请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编号

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备案

证明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企业类型

从业人员人数

安全管理人数

经营场所

地址

产权

自有□ 租赁□ 承包□

申请经营危险化学品范围

经营剧毒化学品

品名

销售量(吨/年)

经营易制爆化学品

品名

销售量(吨/年)

经营其它危险化学品

品名

销售量(吨/年)

经营第二、三类非药品类
易制毒化学品

品名

销售数量(吨/年)

品种类别(第二类/第三类)

主要销售流向(填写具体省(市)或地区名称)

申请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申请表(变更)

变更项目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变更

序号

变更前

变更后

品名

数量(吨/年)

主要流向

品名

数量(吨/年)

主要流向









附件4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一件事”申请表(注销)

企业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发证时间

非药品类易制毒经营备案证明编号

备案时间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注销原因

   因****(原因),我公司不再从事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行为,现主动申请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