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务服务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滨海新区涉路施工审管联动“一件事”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涉路施工审管联动“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区政务服务办 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滨海新区涉路施工审管联动“一件事”
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新区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涉路施工跨部门审管联动提质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落实“一个平台统服务”综合改革工作要求,将公路、高速公路涉路施工许可事项升级为涉路施工审管联动“一件事”,依托滨海新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涉路施工审管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推动审批更简、监管更准、服务更优,打造“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协同监管”的涉路施工审管新模式,破解传统审批模式造成的企业群众多头跑、多趟跑、来回跑难题,实现审管联动无缝衔接,有效降低涉路施工对交通和公共安全的影响。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滨海新区行政区域内除国省干线、高速公路以外的区管公路涉路施工项目的申请,包括:1.在公路、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2.在公路、高速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或者桥涵的许可;3.在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4.利用公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5.在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设施的许可;6.跨越、穿越公路、高速公路及在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内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许可;7.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占用或挖掘公路、高速公路许可。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全流程闭环重构
1.简化企业办事流程
通过涉路施工审管联动“一件事”改革,取消传统审批模式下涉路施工建设单位需与公路权属单位签署施工协议书的环节,将上述事前监管业务同步纳入审批流程,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真正做到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2.实现业务远程协同办理
将涉路施工许可事项上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步为审批部门、监管部门匹配账号权限。企业通过线上或窗口申报相关业务后,平台同步推送申报信息至审批、监管账号,监管部门通过线上反馈监管意见,审批部门参考监管部门意见进行同步审查,并承诺在7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内完成审批,实现监管部门业务远程协办,进一步降低企业时间成本、办事成本。
(二)构建审管协同治理体系
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打破审批、监管部门数据壁垒,实现涉路施工审批数据、监管数据的实时共享与交换。建设单位可在线提交申请、查询审批进度,审批部门在线审批、推送审批结果,监管部门实时获取审批信息、开展监管工作,确保高效审批与精准监管无缝衔接,有效避免监管空白。
(三)推进智慧政务数字化转型
1.丰富“一个平台统服务”应用场景
涉路施工许可事项上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集成在线申报、智能表单、电子签章等信息化手段,实现从申请、审批到监管的全流程电子化,建设单位可自行选择填写智能表单或上传申请材料,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
2.丰富电子证照应用场景
审批通过后平台自动生成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加盖电子签章,企业在线下载决定书,精简制证、盖章、取证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四、工作保障
区政务服务办、区交通运输局及时跟进、全面推进审管联动“一件事”场景建设,密切加强与技术服务单位沟通协作,确保审管联动信息系统高效运行。通过多媒体、多渠道、全过程加强对“一件事”改革宣传报道,引导企业通过一体化平台申报相关业务,确保改革落地落实。定期对改革进行“回头看”,探索审管联动改革新举措,不断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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