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区行政审批局区城市管理委关于废止《滨海新区户外广告设施(牌匾)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4385-9952-2026-00368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办
文  号: 津滨审批函〔2026〕1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6-05-11
发文日期: 2026-05-11
联合发文机构: 区城市管理委
有效性: 有效

区行政审批局区城市管理委关于废止《滨海新区户外广告设施(牌匾)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街镇:

新修订的《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于2026年3月27日起正式实施,原“户外广告设施许可”更名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许可”,更名后该许可仅针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审批,牌匾、中小型户外广告设施不再纳入本许可审批范围。

经研究决定,同步废止《滨海新区户外广告设施(牌匾)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津滨审批规〔2025〕1号)。

特此通知。

区行政审批局    区城市管理委

2026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开发区相关单位、中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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