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审批局区城市管理委关于废止《滨海新区户外广告设施(牌匾)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街镇:
新修订的《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于2026年3月27日起正式实施,原“户外广告设施许可”更名为“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许可”,更名后该许可仅针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审批,牌匾、中小型户外广告设施不再纳入本许可审批范围。
经研究决定,同步废止《滨海新区户外广告设施(牌匾)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津滨审批规〔2025〕1号)。
特此通知。
区行政审批局 区城市管理委
2026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开发区相关单位、中塘镇。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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