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1-22 14:40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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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740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第五采油厂优质压井液重复利用工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大港油田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新建两个容积为50m3的沉降池和2个容积为40m3的储液配液池,采用沉降、密度调节等工艺,对第五采油厂内部修井作业和压井作业过程产生的废弃高密度复合盐压井液进行回收,处理后重复利用。项目建成后预计处理废压井液1000t/a

    1、本项目沉降池和储液配液池均加盖处理,废压井液在厂区内的卸料、输送等均通过密闭管道进行。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厂房界、厂界达标。

    2、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定期清掏处理。

    3、需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采取合理降噪装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油泥砂、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废包装材料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或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清运处置。

    5、根据“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等措施,严禁对地下水、土壤产生影响。

    6、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强化日常管理,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7、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定期监测。

    2026.1.22-

    2025.1.28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740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善门口油库运营调整项目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善门口油库

    胡家园街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对库区运营方式进行调整,拟通过增加储罐周转频次,增加库区发油量。发油量拟增至乙醇汽油85.56t/a,柴油38.44t/a。本项目不新增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不对库区设备进行改造,仅增加储罐周转频次,增加发油量,满足本库区对周边加油站的油品供应。

    1、本项目库区汽油储罐、乙醇储罐均采用内浮顶储罐,224-227汽油内浮顶储罐采用不锈钢全补偿密封+二次舌型密封,其余内浮顶储罐均采用囊式密封。付油栈台乙醇汽油装车过程产生的废气经2500Nm3/h油气回收装置(“活性炭吸附-真空脱附再生”)处理后,经112m高的排气筒P1达标排放。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厂界达标。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尤其是要严格控制异常工况下的废气排放,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本项目不新增废水。

    3、需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采取合理降噪装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含油废海绵、废吸油毡、沾染废物、罐底废油渣、含油废水、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

    5、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6、在依托现有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控措施,配备充足的事故应急物资;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强化日常管理,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7、根据“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等措施,严禁对地下水、土壤产生影响。

    8、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定期监测。

    2026.1.22-

    2025.1.28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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