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年产200吨硝化纤维素溶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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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200吨硝化纤维素溶液项目 | 利安隆博华(天津)医药化学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凯旋街1266号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拟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在位于滨海新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凯旋街1266号的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200吨硝化纤维素溶液项目”。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中试车间内划分单独区域建设硝化纤维素溶液生产车间,其内建设生产装置一套,采用物理混配工艺生产硝化纤维素溶液,生产能力为年产200吨;新建甲类库房一座,占地面积82.96平米,用于储存硝化纤维素、硝化纤维素溶液、乙醚、乙醇等,存储量控制在5t以下。项目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预计于2026年1月投产。 | 1. 硝化纤维素上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灌装废气经柜式排风罩负压收集,搅拌罐及包装罐呼吸废气由密闭管道收集后引入1套“碱洗+水洗+生物过滤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现有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无组织排放满足厂界、车间界的限值要求。 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尤其是要严格控制异常工况下的废气排放,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 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新增产生的废过滤网、滤渣、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滤芯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在依托现有的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的基础上,新增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防爆设施设备等;加强管理,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 | / | 2025.12.18-12.2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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