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2023-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 | 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为维持油田的产能,拟对第五采油厂周清庄油田开采范围内2个老区块及1个新区块进行产能开发,部署新钻井9口,包括油井7口、水井2口,总进尺3.13万米,并配套建设1.05千米单井输油管线和0.4千米单井注水管线。本次产能建设依托现有井场,不新增用地,新钻井、配套设施、单井输油管线、单井注水管线均位于现有井场占地范围内,采出液、回注水的集输、回注依托现有的集输干线,采出液的处理依托南三联合站、西二联合站的现有处理设施,本次不对联合站进行改造,评价期内不涉及退役作业。 | 1.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电网供电,合理布置井位,加装隔声屏障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影响;机械设备、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井场洒水抑尘;钻井液须采用水基泥浆钻井液,钻井废水循环利用,废弃钻井泥浆、洗井废水、管线试压废水交由原油运销公司废弃泥浆处理作业区处理,设施和管线清洗废水运至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地层,生活污水定期清掏;废弃旧管线、废焊条、废包装物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钻井废弃泥浆、一般钻井岩屑由原油运销公司废弃泥浆处理作业区处理,落地油、含油废弃泥浆、含油岩屑由原油运销公司油泥砂处理作业区处置,废油漆桶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加强管理,确保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无组织废气厂界排放达标。 3.运营期间油井采出液经现有的集输管线输送至联合站处理,分离出的采出水经站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注地层,不外排;井下作业废水运至原油运销公司废弃泥浆处理作业区处理。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5.针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6.根据“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7.在依托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配备充足的事故应急物资;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 项目采用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信息公示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单独编制了《中国石油大港油田第五采油厂2023-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 2025.12.5- 2025.12.1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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