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海油销售天津有限公司滨海新区东沽石油南路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 中海油销售天津有限公司滨海新区东沽石油南路加油站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石油南路124号 | 天津市普林思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东沽石油南路加油站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石油南路124号。本次改造内容包括拆除现有2座汽油储罐、2座柴油储罐及5台加油机(4台单枪汽油加油机、1台单枪柴油加油机),新建3座30立方米汽油储罐,2座30立方米柴油储罐,同时新建6台加油机(4台四枪汽油加油机、2台双枪柴油加油机),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利用现有设备。改造完成后,加油站乙醇汽油年销售量为6000吨,柴油年销售量为300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约占投资总额的25%。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2.运营期间,卸油产生的废气通过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收集后返回至油罐车内;安装与轻型汽车ORVR系统兼容的油气处理装置,加油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收集后返回至汽油储罐;汽油油罐呼吸产生的气体进入“活性炭吸附再生”油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的废气由一根4.5米高排气筒排放。使用密闭性好的设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厂界限值要求。 3.该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4.站区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须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完善和管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等措施,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完善分区防渗,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8.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工作。 9.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 / | 2025.11.12- 2025.11.1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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