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兴化学(天津)有限公司胶粘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 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0-29 16:42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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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39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长兴化学(天津)有限公司胶粘剂生产项目

    长兴化学(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石化产业园金源路652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拟投资2500万元人民币在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石化产业园金源路652的现有厂区内建设胶粘剂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现有容整清洗车间内部改造后作为胶粘剂车间,建设2条胶粘剂生产线,采用物理混配工艺生产胶粘剂,生产能力为年产双组份环氧树脂胶粘剂6000吨。项目环保投资150.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6.03%

    1. 项目粉料投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开包机配套“旋风除尘器+脉冲除尘器”处理,混合罐进料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中央集尘系统处理;以上处理后废气引入污水处理站配套“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现有115米排气筒P9达标排放。灌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真空脱泡废气一并引入现有RTO装置处理后由现有130米高排气筒P2达标排放。项目储罐呼吸废气由废气管道收集并经废气喷淋塔喷淋处理后引入现有RTO装置处理后由现有130米高排气筒P2达标排放(排放速率等效执行)。项目检测过程产生废气经实验室通风橱收集由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现有129米高排气筒P6达标排放(排放速率等效执行)。污水处理站异味废气经室内集气口负压收集引入配套“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现有115米排气筒P9达标排放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污染物厂界、车间界无组织排放满足相应限值要求。

    2. 项目实验室冲洗水、冷冻水系统排污水、纯水系统排污水排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与厂区雨水混合进入回用水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部分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3.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 项目新增产生的废包装袋、废IBC桶、过滤废渣、不合格品、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废滤袋、污水处理污泥、废润滑油、废油桶、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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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9-11.4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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