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10-09 16:49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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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740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恩彻尔(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改造项目

    恩彻尔(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古林工业园区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对现有空周转桶及客户自有周转容器暂存区(面积1096.5m2)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增加隔断分为危险废物暂存区4#946.5m2)和原辅料及备品备件贮存区(150m2)两个区,增加废液集液池、导流槽、尾气治理装置等配套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待处理废物暂存能力增加1040t,由484t扩增至1524t,空周转桶及客户自有周转容器贮存能力由1420个减少至128个。其余均不发生改变。

    1、本项目废物暂存区4#废气采取区域封闭、整体换风收集,通过“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新建15m高的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

    2、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新增废吸附介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

    5、根据“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等措施,严禁对地下水、土壤产生影响。

    6、在依托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配备充足的事故应急物资;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7、做好相关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和采样平台,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8.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工作。

    2025.10.9-

    2025.10.14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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