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740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新建天津港务煤质智能管控中心综合楼项目 | 国能(天津)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 南疆港区 | 天津众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天津港务煤质智能管控中心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建设一套集制样化验、存样为一体的智能管控系统,服务于国能(天津)港务有限责任公司13#~15#泊位的煤炭堆场,接收从煤炭堆场采样塔送来的6mm煤炭样品,进行进、出港煤炭的检验检测,煤炭的检验内容包括水分、灰分、挥发分、发热量、灰熔融性、硫含量、氢含量、碳含量、氮含量、着火点、胶质层指数等,项目建成后可满足13~15#泊位煤炭堆场16000万吨年作业量的功能要求。 | 1、项目煤炭样品分拣合样设备密闭设置,倒样口三面密闭,内部设置抽风管道收集;全自动制样机投料口三面密闭,内部设置抽风管道收集;以上收集后的粉尘由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引入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新建25m排气筒P1达标排放。煤炭样品检测过程产生的废气分别由机器人化验系统密闭收集或人工化验设备排气口上方万向罩收集后引入一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新建25m排气筒P1达标排放。 2、本项目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煤样桶清洗废水及检验仪器器皿第3遍清洗废水由一套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消防”标准后,排入国能(天津)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煤炭堆场内部管网,回用于煤炭堆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实验废液、废试剂瓶、含三氧化钨灰烬、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煤炭样品燃烧灰烬、挥发分及胶质层指数检测后样品、除尘灰、废滤筒、废铁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关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处置单位清运处置。元素分析仪使用的催化剂铜线由设备厂商在更换时回收。 5、强化日常管理,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
| 2025.9.3- 2025.9.9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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