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国电电力大港电厂2×600MW关停替代项目(220kV变电站工程) | 国电(天津)大港发电厂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大港津歧公路(南)2000号大港电厂用地红线内 | 天津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户外变电站一座,其中布置2台容量为840MVA的220kV主变压器(5#、6#变压器)、1台容量为90MVA的110kV的启备变压器、2台容量为90MVA的22kV的高厂变压器;自主变压器建设2回220kVGIL架空送出线(5#、6#出线)、自启备变压器建设1回110kV电缆送出线,5#出线及电缆送出线线路终点为2#待建铁塔、路径长度约为430米,6#出线线路终点为1#待建铁塔、路径长度约为250米。待建铁塔及后续接线等相关建设内容由其建设主体另行履行环评手续。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施工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妥善处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及减振措施。 2.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全面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临时用地边界,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3.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及生活污水。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变电站若出现变压器油泄露,泄露的变压器油可经排油管道进入下方设置事故池暂存,池容量应满足收纳变压器的事故漏油量。含油抹布及手套依托大港电厂2×600MW关停替代项目拟建危废暂存间暂存,维修或事故状态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不在现场存放,做到“即产即清”。以上危险废物均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6.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升压站外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 7.制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
| 2025.8.14- 2025.8.20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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