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740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产30万吨白云石粉、石灰石粉、生石灰粉项目 | 天津市中实新材料有限公司 | 杨家泊镇 | 中科信阳(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设置1条石料粉碎生产线,对外购白云石块、石灰石块、生石灰块等进行加工外售,建成后年加工白云石粉、石灰石粉、生石灰粉共计30万吨。 | 1.施工期间严格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废水妥善处置。 2、本项目原料进厂卸料、上料工序在封闭的原料储存间内进行,上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原料通过密闭输送带送入粉碎机,粉碎、滚筒筛过程采用密闭管路集气,滚筒筛出口采用集气罩集气;产品装车粉尘由散装机自带废气收集装置收集;上述废气分别收集后经密闭管道引入袋式除尘器(TA005)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P5达标排放。4个成品仓进料废气经各自带布袋除尘器(TA001~4)处理后由各仓对应的25m高P1~P4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浓度厂界达标。 3、本项目运输车辆清洗依托租赁厂院内洗车池,无生产废水排放。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院内现有环保卫生间。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废布袋、除尘灰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的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7、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强化日常管理,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8、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定期监测。 |
| 2025.8.13- 2025.8.19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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