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2#芳烃装置产品结构优化改造项目
|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石化化工部现有厂区内 | 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对现有厂区的2#芳烃装置二甲苯精馏单元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新增炼油部连续重整装置产生的C8芳烃进入异构化单元最末端的脱庚烷塔,作为二甲苯塔增加来料;更换二甲苯塔内件,相应改造或更换部分机泵等配套设施,通过改变二甲苯塔进料位置以及调整塔回流比的方式,分离出富含邻二甲苯的塔底物料(塔顶物料去向不变,进入吸附分离单元);新建邻二甲苯塔系统用于处理二甲苯塔塔底物料,邻二甲苯塔塔顶产出邻二甲苯(塔底的C9+芳烃去向不变,进入下游重芳烃塔)。新建部分厂内管线用于物料及产品转运;在2#芳烃装置区增设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的在线分析设施,产品罐区邻二甲苯罐仅用于存储不合格品;将产品罐区现有1个3000立方米内浮顶罐存储介质由对二甲苯调整为不合格邻二甲苯;储运罐区现有一个1235立方米内浮顶罐空储罐存储邻二甲苯产品、现有两个1000立方米内浮顶罐存储介质由苯调整为对二甲苯(通过减少储存天数、增加周转次数满足苯储存需求)、现有两个2086立方米内浮顶罐存储介质由混二甲苯(不暂存)分别调整为邻二甲苯产品、不合格邻二甲苯及对二甲苯混合物;新增2个邻二甲苯装车鹤管等。其他公用工程、辅助设置和环保治理措施均依托现有。本次改造后新增邻二甲苯产能约6万吨/年。其他产品产能不变。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改造前装置的吹扫废气经放空管网送至火炬系统回收处理;施工要做到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项目依托现有的F-401加热炉配置有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由现有1根120米高排气筒DA197达标排放;产品罐区、储运罐区、汽车装卸栈台产生的废气分别依托现有化工部大芳烃油气回收装置、化工部油品罐区油气回收装置、化工部油品装车站台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由装置各自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229、DA226、DA202达标排放。 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无组织排放满足厂界限值要求。 3.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及固体废物。 4.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5.根据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2#芳烃装置产品结构优化改造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来源确认意见的复函》,本项目建成后氮氧化物排放量新增3.34吨/年,使用天津石化炼油部2#制氢装置转化炉低氮改造项目作为总量替代来源。 6.做好相关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和采样平台,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7.根据“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等措施,严禁对地下水、土壤产生影响。 8.在依托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配备充足的事故应急物资;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9.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工作。
|
| 2025.8.11- 2025.8.15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9
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