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大港油田北大港230兆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工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 滨海新区海滨街大港油田、南港工业区 | 天津市盛鑫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分为集电线路及送出线路两部分:集电线路电压等级为35千伏,起点位于光伏场区、终点位于大港油田220千伏变电站,路径总长度为16.43千米,其中电缆路径长度为6.23千米、架空线路长度为10.2千米;送出线路为单回220千伏,起点位于大港油田220千伏变电站、终点位于大港500千伏变电站(宁岸500千伏变电站),采用电缆方式敷设,路径全长为4.6千米。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施工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弃土及废弃泥浆等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施工废水及固体废物排入周边水体;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及减振措施,避免对周边居民产生噪声影响。 2.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全面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临时用地边界,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3.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输电线路沿线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 |
| 2025.7.18- 2025.7.24 |
大港油田北大港230兆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项目
| 天津市滨海新区港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海滨街津歧公路东侧 | 天津市盛鑫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主变容量为280MVA的220kV升压站(电压等级为220/35kV);站内配置35MW/70MWh储能系统,由7个5MW/10WMh储能子系统组成,接入220千伏升压站35千伏侧。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施工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妥善处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及减振措施。 2.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全面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临时用地边界,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3.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升压站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定期清掏。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升压站主变压器下方设置的事故排油坑内若有废油产生,可经集油坑内管道进入事故池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池容量应满足收纳变压器的事故漏油量;升压站更换下来的废铅酸电池(用于备用电源)及储能站更换的废磷酸铁锂电池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均不在现场存放,做到“即产即清” 6.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升压站外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 7.制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
| 2025.7.18- 2025.7.2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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