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环渤新材料有限公司仓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环渤新材料有限公司仓库改造项目 | 天津环渤新材料有限公司 | 大港石化产业园区 | 天津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在位于滨海新区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港实街67号的厂区内建设仓库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厂内现有敞开式的仓库(罩棚形式),在原址范围西侧新建一座仓库,内设八个房间,用于存储厂区液体三氧化硫、桶装硫酸、危险废物、应急物资、机油、柴油等,其中房间1内新建两座三氧化硫中转储罐,房间3为全厂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房间5为全厂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除三氧化硫以外的其他存储货物在入库前后均保持原始包装,不涉及验货、拆包、分包过程。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1.5万元,占总投资的11.5%。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并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运营期间,三氧化硫由输送泵经管道输送进入储罐,由管道输送出储罐;储罐呼吸气体经平衡管进入硫酸生产装置区第二吸收塔用于硫酸生产。 3.房间3和房间5应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 4.该项目不新增废水。 5.站区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6.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加强管理等措施,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 7.在依托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增设监控系统、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装置、集液池等措施;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备,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 | 2025.5.14-5.20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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