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740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管道技术公司配重车间搅拌站改造项目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 | 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 | 海油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新建搅拌站1座为钢管进行配重,包括:骨料供给系统、搅拌混合系统、粉料供给系统、自动供水系统、电气操作系统、气动控制系统、混凝土输送系统、脉冲除尘系统、含水智能检测系统。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和固体废弃物。 2、项目骨料由苫盖的汽车运输至封闭车间,车间内通过洒水喷淋抑尘;水泥由封闭罐车运输并通过车辆自备的吹送系统送入全封闭筒仓;运输车辆道路扬尘通过定期洒水及对车辆清洗降尘。筒仓内的水泥、矿粉、粉煤灰等通过斜槽输送机由密闭管道输送至搅拌机内。2个水泥筒仓上料粉尘经各仓顶配备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地面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P14有组织达标排放。计量、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引至每条生产线搅拌机上方设置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地面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P14有组织达标排放。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浓度厂界达标。 3、本项目不新增生活用水,车辆清洗废水排入清洗沉淀池净化后回用于车辆轮胎清洗,不外排。 4、需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采取合理降噪装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沾染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搅拌机清理废料、除尘灰、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滤袋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清运处置。 6、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7、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强化日常管理,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8、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定期监测。 | 2025.4.9- 2025.4.15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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