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津潍高铁110千伏后华线38#塔-41#塔及轻轨华北陶瓷支1#塔-2#塔迁改入地工程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 | 滨海新区胡家园街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拆除现状后华线38#塔-41#塔及现状后华线40#塔—轻轨华北陶瓷支2#塔间路径长度为1.1千米的110kV单回输电线路、拆除现状塔5基;新建110kV单回埋地线缆路径总长为1.155千米,新建1#、2#塔及电缆平台等。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及减振措施。 2.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全面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临时用地边界,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3.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输电线路沿线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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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3.28- 2025.4.3 |
津潍铁路110千伏大后轻轨支线11#塔-12#塔迁改入地工程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 | 滨海新区胡家园街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内容包括拆除现状大后轻轨支线11#塔-12#塔之间路径长度为0.38千米的110kV单回架空线路、拆除现状塔2基;新建110kV单回输电线路路径总长为0.51千米,其中架空线路0.307千米、埋地电缆0.203千米,新建塔2基、钢管杆3根等。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及减振措施,避免对周边敏感目标造成影响。 2.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全面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临时用地边界,并按要求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3.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输电线路沿线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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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3.28- 2025.4.3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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