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中海石油(中国) 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垦利 10-2 油田Ⅰ期/ 垦利 10-1 油田 A54 井块开发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 2025-03-20 15:38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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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滨审批一室准〔2024460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你单位申请办理的垦利 10-2 油田Ⅰ期/垦利 10-1 油田 A54 井块开发项目(项目代码:2312-000000-60-01-954634),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项。经节能审查,提出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拟建项目能源消费品种为电力、天然气和柴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88114.25吨标准煤。

    三、请你单位认真落实项目节能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措施,科学合理利用能源,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四、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两年,项目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超出有效期应重新办理项目合理用能许可手续。

    五、请你单位在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将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报送我局。

                                             

    2024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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