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秦滨高速及津石高速高风险区域管道 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 滨海新区大港油田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拟对滨海新区大港油田第一采油厂秦滨高速及津石高速高风险区域管道沿原路由进行更换,更换后的管道输送介质、输送规模、管径、输送压力等均与现有管道保持一致。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换总长度1.659km的集油管道,共涉及9条管道(10段,其中1条涉及2段),包括唐家河油4#集输管道(更换长度87m)、唐家河联合站至港东联合站油水外输管道(更换长度87m)、唐二注水站供水管道(更换长度87m)涵洞穿越津石高速段;唐家河油4-3#集输管道(更换长度240m)、唐二注水站供水管道(更换长度240m)、港东油7#集油管道(更换长度61m)、一区东东一#注聚管道(更换长度61m)、一区东东供水管道(更换长度61m)、港东油6-1#集油管道(更换长度85m)涵洞穿越秦滨高速;港东油7-1#集油管道(更换长度650m)秦滨高速沿线直埋段。 | 项目施工及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减少扬尘、焊接烟尘等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废弃泥浆及建筑垃圾妥善处置;旧管道清洗废水及新管道试压废水等收集后拉运至港东联合站处理,严禁排入周边水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废焊接材料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废旧管道及临时管道由回收部门回收,含油防渗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探伤作业须委托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探伤设施须满足国家规范的相关防护措施。 2.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全面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3.施工前应做好相邻其他管道的勘查工作,并采取合理避让措施,防止因彼此影响造成次生环境事故。 4.根据“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等措施,严禁对地下水、土壤产生影响。 5.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6.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工作。 |
| 2024.12.30- 2025.1.6 |
第五采油厂西三转4#集油管道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 滨海新区大港油田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拟对滨海新区大港油田港西地区第五采油厂西三转4#集油管道沿原路由进行更换,更换后的管道输送介质、输油规模、管径、输送压力等均与现有集油管道保持一致。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换总长度2.98km的集油管道,管道起点为西58-5井场、终点为西三转。 | 项目施工及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减少扬尘、焊接烟尘等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废弃泥浆及建筑垃圾妥善处置;旧管道清洗废水收集后拉运至西一联合站处理,新管道试压废水重复利用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严禁排入周边水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废焊条、焊渣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废旧管道由回收部门回收,废环氧漆包装材料、含油防渗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探伤作业须委托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探伤设施须满足国家规范的相关防护措施。 2.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全面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3.施工前应做好相邻其他管道的勘查工作,并采取合理避让措施,防止因彼此影响造成次生环境事故。 4.根据“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等措施,严禁对地下水、土壤产生影响。 5.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6.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工作。 |
| 2024.12.30- 2025.1.6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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