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宝鼎散热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2-25 16:19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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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宝鼎散热器技改项目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宝鼎散热器有限公司

    滨海新区古林工业区

    天津市普林思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现有抛丸车间闲置区域设置1套箱式燃气固化炉,两端配套人工单枪静电喷涂室,用于异形散热器的喷涂、固化;将现有制作车间内的7台打磨机拆除,安装1套压入式手动喷砂机,针对不合格品设置人工砂纸打磨局部清理区域等;新建一座补漆房,对局部起皱等不合格品进行修复。建成后全厂整体产能不变,仍为年产散热器100万柱。

    1.严格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妥善处理好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清运。

    2. 本项目新增喷砂废气与现有焊接烟尘一同进入现有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经由现有115m高的排气筒P1达标排放;新增静电喷涂废气与现有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现有旋风除尘器(TA003+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依托现有115米高的排气筒P3达标排放;新增与现有的固化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的燃气废气、经新增“水帘柜+干式过滤棉”(TA008)处理后的新增补漆房废气、电烘干箱产生的烘干废气一同汇入本项目升级新增的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7)”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15米高的排气筒P4达标排放。

    加强管理,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及颗粒物等因子无组织排放厂界达标。

    3.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更换的废液作为危废处置。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4.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漆渣、废漆桶、废过滤棉、水帘柜废液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依托的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废布袋、废钢丸、除尘灰、废落地塑粉、废砂纸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或利用公司处理。

    6.根据报告表,本项目建成后,全厂VOCs、氮氧化物、COD、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原环评报告、批复总量范围内。

    7.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8.及时修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做好地面的硬化防渗工作,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9.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工作。

    2024.12.25-

    2024.12.31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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