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垃圾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关于建筑垃圾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740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建筑垃圾处理扩建项目 | 天津鑫阳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茶淀街 | 天津众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在现有车间内新增给料机、棒条筛、滚筒筛、风选机、破碎机等建筑垃圾处理设备,进行建筑垃圾的处理,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建筑垃圾400000吨,一般固体废物处理能力不变。 | 1、本项目建筑垃圾由苫盖的汽车运输至位于封闭车间的原料贮存区,原料用苫盖的装载机送入给料机,再通过传送带进入棒条筛,物料输送皮带均采用封闭式走廊,卸料、上料、过筛、破碎时均设置雾炮机进行抑尘,运输车辆道路扬尘通过定期洒水及对车辆清洗降尘;建筑垃圾上料、筛分、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进、出料口上方集气罩收集后与一般工业固废处理线产生的颗粒物一起通过原有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1达标排放,风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 P1达标排放;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浓度厂界达标。 2、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定期清掏。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 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不可利用的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布袋、废吨袋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洗车平台沉渣、生活垃圾交由城管委清运处置。 5、严格控制物料来源,做好进场质量控制,不得处理危险废物。 6、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7、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强化日常管理,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
| 2024.12.24- 2024.12.30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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