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南疆6# 泊位(含5#泊位第四段)码头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2-24 10:40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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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39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南疆6#泊位(5#泊位第四段)码头升级改造工程

    天津焦炭码头有限公司

    滨海新区天津港南疆港区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投资66438.42万元人民币建设“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南疆6#泊位(含5#泊位第四段)码头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南疆港区,南疆路以南,南八路以东的现有南疆6#泊位和部分南疆5#泊位前方作业区域进行改造,将南疆6#泊位5万吨级焦炭专业化泊位升级改造为20万吨级通用泊位。项目水工结构改造总长度419.05米,改造后南疆6#泊位利用岸线长度391.6米(含过渡段15.6米);将南疆6#泊位的结构形式由引桥式布置改造为满堂式布置,南疆6#泊位新增440t-45m门座式起重机,从南疆5#泊位转移340t-33m门座式起重机至南疆6#泊位,同时在陆侧轨道后方布置三处缓冲堆场;将南疆6#泊位现有皮带输送系统拆除,装卸方式调整为门机装卸;对码头前沿、港池、回旋区域进行疏浚,总疏浚面积0.3923平方公里。项目实施后,南疆6#泊位和南疆5#泊位的货物种类保持不变,年总吞吐量维持在2300吨不变。

    1.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对海水水质的影响主要来源于耙吸式挖泥船、抓斗式挖泥船同时进行疏浚作业和纳泥区溢流产生的悬浮物。施工期疏浚作业产生的悬浮物会在工程附近海域沉降,疏浚物总体质量较好,不会对周边海域的沉积物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占用海域及施工期疏浚作业、纳泥区溢流产生的悬浮物对底栖生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渔业资源产生一定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对水文动力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疏浚区两侧的港池范围内,不会对周边大范围水域潮流产生影响。对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疏浚区。对海水水质环境、海洋沉积物环境、海洋生态环境无影响。

    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季节与施工进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悬浮泥沙的产生量,水下施工应尽量安排在小潮期间;疏浚作业须避开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的生长繁育关键阶段(425~615日);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船舶生活污水、船舶生活垃圾、船舶含油污水均排入接收设施,疏浚物妥善处置。设置生态补偿资金对海洋生物资源损害进行补偿,用于开展增殖放流等。

    2.运营期码头作业环境影响

    营期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船舶油污水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不得向海洋排放;码头冲洗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现有一套含尘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堆场的喷淋、冲洗车辆和绿化,不外排。

    加强码头作业过程粉尘无组织排放管理,通过采取喷雾器抑尘、漏斗四周设置围挡封闭、雾炮车循环喷淋、定期清扫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防止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产生影响,确保达标排放。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3. 环境风险事故影响

    项目主要风险为施工期及运营期船舶造成的燃料油泄漏事故、纳泥区垮塌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避免船舶溢油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溢油,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利用布设在施工作业点周边的围油栏开展溢油应急,同时依托天津南港设备库及周边溢油应急资源,溢油应急能力和响应时间能够满足该项目的应急需求,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项目采用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信息公示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单独编制了《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南疆6#泊位(5#泊位第四段)码头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2024.12.24-12.30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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