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新建220千伏专用变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新建220千伏专用变电站项目
|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大港街 | 天津欣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座主变容量为4×150MVA的220kV升压站(电压等级为220/110/35kV),即石化二站,整体设置在1栋综合配电楼内。新建路径长度为1.00485km的学府路-石化二站I线、路径长度为1.238km的学府路-石化二站II线双回220千伏电缆,路径长度为1.00485km的上古林-石化二站线单回220千伏电缆,以上路径在本项目中的起点均为公司内部D1点位。涉及利用现有涵洞、桁架等穿越制万路。对你公司内部石化二站-110kV炼油新站双回电缆线路、110kV炼油新站-110kV炼油石总站双回电缆线路、石化一站-石化二站双回电缆线路、石化二站-110kV化纤站双回电缆线路进行切改。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全面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用地边界,并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3.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升压站值守人员为厂内调配,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5.变压器下方设置的事故排油坑内若有废油产生,可经集油坑内管道进入事故池暂存,池容量应满足收纳变压器的事故漏油量。事故或维护过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及更换的废蓄电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现场存放,做到“即产即清”。 6.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升压站外及线路周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 7.制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全面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控制用地边界,并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3.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升压站值守人员为厂内调配,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5.变压器下方设置的事故排油坑内若有废油产生,可经集油坑内管道进入事故池暂存,池容量应满足收纳变压器的事故漏油量。事故或维护过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及更换的废蓄电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现场存放,做到“即产即清”。 6.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升压站外及线路周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 7.制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
| 2024.12.11- 2024.12.17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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