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港油田北大港230兆瓦集中式 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大港油田北大港230兆瓦集中式 光伏发电项目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 滨海新区大港油田 | 天津市盛鑫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光伏阵列区选址涉及4个地块,分别为港西地块、3号水塘地块、马西地块和港东地块。利用坑塘或空地上方空间进行光伏阵列铺设,光伏场区占地面积约36.65公顷。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26.88MW(交流侧),共包括480948块单块容量为585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72个发电单元(其中69个3.3MW、2个2.5MW、1个1.5MW),每个发电单元配置一台箱式变压器。涉及的集电线路等均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 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严格控制用地边界,避免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2.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3.日常检修过程产生的废光伏组件暂存于本项目港西地块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定期回收。维护检修等过程中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含油沾染物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处置;依托的港西35kV变电站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 4.每台箱式变压器的下方应设置事故油池,池容量应满足收纳变压器的事故漏油量。 |
| 2024.12.10- 2024.12.16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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