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拟使用林地的公示 |
天津市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公示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向我局申请占用林地,根据《行政许可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批审核办法》及《占用征用林地审批审核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占用林地用途:国网天津滨海公司京滨城际铁路南段 110 千伏后华线 41#塔-43#塔迁改入地工程 ;
二、申请占用林地期限:永久、临时 ;
三、申请占用林地范围(详见附图)、林地地类(林种、树种)及规模:拟永久占用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黑猪河以东林地 0.0090 公顷,均为Ⅳ级林地,经济林林地;按林种分为商品林(一般用材林)。
拟临时占用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黑猪河以东林地 0.2013 公顷,均为Ⅳ级林地,经济林林地、苗圃地;按林种分为商品林(经济林)。
四、公示期 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05 日。
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内向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22-66897986)反映,逾期不受理。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批准。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1月29日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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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