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港油田天然气深冷提效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1-26 16:59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大港油田天然气深冷提效工程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北路126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增压单元:对现有3套增压装置停用、4套备用,并新增1135×104m³/d的增压装置,用于中、低压原料气的增压(高压原料气无需增压可直接进行后续脱硫);脱硫单元:对现有2套脱硫装置停用、5套利旧,并新增3套脱硫装置,扩建后脱硫装置62备,脱硫能力200×104m³/d;原一期脱水、制冷分馏单元设备停用,二期脱水、制冷分馏单元备用,新建对应处理能力为200×104m³/d的脱碳、脱水、制冷分馏单元,新建配套冷剂循环单元、CO2增压单元、BOG回收单元等;改扩建产品储运单元,包括新建15000m³乙烷储罐、11000m³LPG储罐、11000m³稳定轻烃储罐;利旧现有装卸区内门卫、装卸休息室及地磅,在现有装卸区西侧新建装卸台;增容改造现有110kV变电站等。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天然气处理规模为200×104m³/d,总体工艺为“干法脱硫+MDEA脱二氧化碳+分子筛脱水+过冷空气回流”,产品产量为商品天然气164.13×104m³/d、液化石油气295.02t/d、乙烷190.32t/d、轻烃97.82t/d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全面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扬尘、焊接烟尘等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增加生活污水。天然气处理过程中脱出并油水分离后的水,经现有埋地管线进入港东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油层;软水制备排浓水经废水总排口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南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本项目新增27500kW热媒加热系统经低氮燃烧后产生的废气分别由各自124m高排气筒P5P6达标排放;室内供暖使用新建1台热回收式直燃型溴化锂冷(热)水机,利用天然气压缩机余热提供动力,当处理站大修时,天然气压缩机停运无法提供热源,需燃烧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的燃气废气通过115m高排气筒P8达标排放。现有分析室拆除重建,涉及有机试剂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收集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箱吸附净化后由115m高排气筒P7达标排放。

    加强管理,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甲醇储罐小呼吸、管路及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厂界限值要求

    4.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该项目废气治理及MDEA净化环节产生的废活性炭、沾染废物、废机油、有机试剂的废包装物、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处置;新建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失效分子筛、脱硫废渣、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滤芯、废RO膜等一般工业固废交由相关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

    6.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增容后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

    7.根据报告表及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大港油田天然气深冷提效工程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说明》,该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0.0438/年、氮氧化物2.59/年,挥发性有机物0.00087/年。以上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8.做好相关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和采样平台,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9.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等文件的要求,根据“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等各项分区防控措施,严禁对地下水、土壤产生影响。

    10.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开展监测工作。

    11.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配备充足的事故应急物资;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2024.11.26-

    2024.12.2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