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津英达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润滑油包装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港润滑油包装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 | 天津市津英达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汉沽 | 天津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在现有的西厂区(滨海新区汉沽东风北路40号),利用现有的构筑物建设润滑油包装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八台数控车床、五台冲床、三台液压机和两台注塑机,新增八台注塑机、三台吹塑机,进行润滑油包装桶和网片生产。本项目建成后,年产400万件滑油包装桶及其他塑料制品(其中润滑油桶150万个/年、网片250万片/年),现有工程钢塑螺纹保护器和外钢内塑螺纹保护器均不再生产,保护帽(注塑产品)产能不变,仍为100万套/年。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12.5万元,占总投资的3.13%。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在注塑机和吹塑机机头处设置集气罩,废气经管道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一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新增设备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废包装材料、废洗洁精瓶等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标准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项目所依托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标准进行完善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 | 2024.10.25-10.3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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