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五采油厂西二联油气处理系统 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10-09 16:24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第五采油厂西二联油气处理系统扩容改造工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滨海新区大港油田西二联合站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6具三相分离器(2级串联,一级为4具并联、二级为2具并联)及1套缓蚀剂加药装置、2套破乳剂加药装置、1套除砂装置、部分集输管道、泵等配套设施;改造原油沉降罐为采出水沉降罐,调整进出口流程,更换采出水提升泵;拆除现有办公区北侧库房、加热炉区南侧热水间等建筑物;停用现状2具油气集输一体化集成装置、2套破乳剂加药装置及部分集输管道等。本工程仅涉及站内改造,不涉及站外设施;本工程建成后,西二联合站油气处理系统设计处理采出液量为15000m³/d、设计原油外输能力为2160m³/d(不变,含水率降低)、设计分离干燥伴生气工程能力为100000m³/d、采出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14000m³/d,注水系统设计能力为13000m³/d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全面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扬尘、焊接烟尘等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设备及管道残留废液及清洗废水经三相分离器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油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增加生活污水。三相分离器产生的采出水及采暖锅炉排水均进入采出水处理系统经过“沉降+粗滤+精滤”处理工艺进行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油层。

    3.依托现有两台原油加热炉(1#3.0MW2#2.0MW)经低氮燃烧后的废气由各自1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依托现有12.5MW4#采暖锅炉经低氮燃烧后的废气由配套1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采取密闭工艺流程、使用密闭性好的设备等措施,减少有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厂界限值要求

    4.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该项目产生的废核桃壳、废锰砂滤料、含油沾染物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处置;依托的第五采油厂作业二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油泥砂运交由大港油田原油运销公司进行处置。加药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废橡胶制品、废保温棉等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或利用公司处理。

    6.根据报告表及《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第五采油厂西二联油气处理系统扩容改造工程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来源确认的复函》,本项目依托现状已建成投运的2台加热炉(3.0兆瓦和2.0兆瓦各1台)和1台采暖炉(2.5兆瓦)提供生产和生活供热,项目本身不涉及新、改、扩建废气产排污设施,无新增涉气污染物排放,不需进行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确认。

    7.做好相关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和采样平台,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8.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等文件的要求,根据“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等各项分区防控措施,严禁对地下水、土壤产生影响。

    9.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开展监测工作。

    10.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配备充足的事故应急物资;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2024.10.9-

    202410.14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