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行政审批局区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户外广告设施(牌匾)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后评估工作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关于《区行政审批局区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户外广告设施(牌匾)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后评估工作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根据《滨海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等文件要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现就《区行政审批局区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户外广告设施(牌匾)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滨审批规【2023】2号)的实施情况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诚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出宝贵意见,具体操作如下:
(一)信函邮寄至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收(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审批二室,邮编300450)。
(二)发电子邮件到:bhzwfwbspes@tj.gov.cn
感谢您的参与,您的意见建议将对《区行政审批局区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滨海新区户外广告设施(牌匾)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滨审批规【2023】2号)的后评估、再完善,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12日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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