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拟使用林地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9-05 16:41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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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及采伐林木公示

    天津市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向我局申请占用林地,根据《行政许可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批审核办法》及《占用征用林地审批审核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占用林地用途:滨海新区农业水源置换工程;

    二、申请占用林地期限:永久;

    三、申请占用林地范围:滨海新区茶淀街、太平镇、海滨街、地铁九号线与津滨高速之间(详见附图);

    四、申请占用林地地类(林种、树种)及规模:拟占用林地0.0549公顷,均为Ⅳ级林地,公益林和一般商品林;按林种分为防护林、用材林,优势树种为榆树、槐树等

    五、公示期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

    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内向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22-66897986)反映,逾期不受理。

    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批准。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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