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拟使用林地的公示 |
天津市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及采伐林木公示
天津市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向我局申请占用林地,根据《行政许可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批审核办法》及《占用征用林地审批审核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占用林地用途:滨海新区农业水源置换工程;
二、申请占用林地期限:永久;
三、申请占用林地范围:滨海新区茶淀街、太平镇、海滨街、地铁九号线与津滨高速之间(详见附图);
四、申请占用林地地类(林种、树种)及规模:拟占用林地0.0549公顷,均为Ⅳ级林地,公益林和一般商品林;按林种分为防护林、用材林,优势树种为榆树、槐树等。
五、公示期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1日。
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内向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22-66897986)反映,逾期不受理。
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批准。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9月5日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9
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