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滨海京滨高铁配套滨海西外环牵引站电源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滨海京滨高铁配套滨海西外环牵引站 电源线工程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 滨海新区 |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主要内容为:扩建孟港后220kV变电站2213间隔及相关配电装置;新建220kV输电线路(春华路变电站-牵引站、孟港后变电站-牵引站),路径长约17.2km,其中新建架空路径约8.10km、利用现状铁塔挂线约1.70km、新建电缆路径约7.4km,线路途经大沽街、北塘街、胡家园街、新河街、新北街等。牵引站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单独履行相应环保手续。 | 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全面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对于临时用地,按要求履行相应程序,严格控制用地边界,并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3.孟港后220kV变电站扩建出线间隔后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及固体废物。 4.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外及输电线路沿线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 |
| 2024.8.29- 2024.9.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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