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拟使用林地的公示 |
天津市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公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向我局申请占用林地,根据《行政许可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批审核办法》及《占用征用林地审批审核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占用林地用途:西16-8-1、西16-8-2井场临时用地、西18-8-3井场临时用地;
二、申请占用林地期限: 临时;
三、申请占用林地范围:太平镇苏家园村;
四、申请占用林地地类(林种、树种)及规模:西16-8-1、西16-8-2井场拟占用林地0.5183公顷,西18-8-3井场拟占用林地0.0178公顷,均为Ⅳ级林地,一般商品林;按林种分为用材林,优势树种为白蜡等。
五、公示期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3日。
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内向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22-66897986)反映,逾期不受理。
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批准。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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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1201160049
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