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740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石化增容220千伏用户站接入工程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 | 滨海新区南片区大港区域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自学府路220kV变电站新出3回220kV电源线,其中2回电源线接至拟建中石化增容220kV用户站,另1回经原220kV上石线B6塔为现状天津石化220kV站供电;将现状220kV上石线4#-9#塔基及现状单回1.6km线路拆除,改为双回线路(1回为现状220kV上石线重新挂线,另1回为本次新建);现状220kV上石线自现状B1塔改接,切换供电,由供给现状天津石化220kV站改为供给拟建中石化增容220kV用户站。新建3回220kV输电线路路径总长为14.95km,其中架空路径7.9km(全部为新建),电缆路径7.05km,途经汉港路、世纪大道、凯旋街、南环路。以上变电站均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单独履行相关环保手续。 | 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你公司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全面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对于临时用地,按要求履行相应程序;严格控制用地边界,并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3.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输电线路沿线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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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8.20- 2024.8.26 |
板低集气管道板一联合站-荒地排河段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 滨海新区南片区大港区域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对板低集气管道板一联合站-荒地排河段沿原路由进行部分更换(起点为跨板桥河桁架后、终点为荒地排河北岸),更换后的管道输送介质、输气规模、管径、输送压力等均与现有集气管道保持一致。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换总长度6.4km的线路(废管道开挖回收5.6km、旧管道注浆封存0.8km),工程施工共涉及5处穿越,其中油建桥定向钻越1处,长度0.5km(旧管道注浆封存);南港铁路定向钻越1处,长度0.3km(旧管道注浆封存);拥军桥、工农桥、运输桥桥下利用现有桥涵穿越。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减少扬尘、焊接烟尘等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管道试压废水重复利用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严禁排入周边水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废弃泥浆妥善处置,焊渣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处置,废旧管道由回收部门回收,废油漆、废漆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探伤作业须委托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探伤设施须满足国家规范的相关防护措施。 2.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全面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施工,按要求履行相应程序。 3.施工前应做好相邻其他管道的勘查工作,并采取合理避让措施,防止因彼此影响造成次生环境事故。 4.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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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8.20- 2024.8.26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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