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海洋生态科技园(一期)防护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39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海洋生态科技园(一期)防护工程建设项目 | 天津市水产研究所 | 滨海新区中心渔港西防波堤及西挡沙堤外侧 | 博海达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拟投资2911.88万元人民币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蔡家堡近岸海域建设天津海洋生态科技园(一期)防护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对西围堤和南围堤(含东堤头、西堤头)于现有确权用海范围内实施改造工程。项目分两个阶段建设,一阶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已有西围堤上新建挡浪墙958.8米,其中西围堤加强段50米、标准段908.8米;二阶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已有南围堤上新建挡浪墙721.5米,其中南围堤过渡段60米、排水口段40米、标准段621.5米,堤头防护共计长80米(东堤头防护工程40米,西堤头防护工程40米)。项目改造施工范围约3.3742公顷,长度风攻击1760.3m,无新增用海面积。项目预计于2025年12月竣工。
| 1.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已确权用海范围内实施防潮改造工程,施工范围不超出确权用海范围,无新增用海面积。施工期无悬浮物产生,陆域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排海;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项目建设不会对工程附近海域水文动力环境、冲淤环境、海水水质环境、海洋沉积物环境及海洋生物资源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项目施工期对鸟类的影响主要集中在疏浚作业点300米范围内;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隔声降噪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等措施,以减缓项目施工期对越冬鸟类的影响。 2. 环境风险事故影响 项目主要风险为施工机械、车辆意外落海造成的燃料油泄漏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一旦发生溢油,将利用布设在施工区域的围油栏开展溢油应急,同时立即启动《生态城海上污染应急预案》,溢油应急设备依托东疆海事局溢油应急设备库。 | 项目采用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信息公示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单独编制了《中新天津生态城妈祖文化园周边海堤加固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2024.8.19-8.23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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