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渤海石油装备(天津)新世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镀合金防腐抽油杆及配套扶正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7-25 17:18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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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渤海石油装备(天津)新世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镀合金防腐抽油杆及配套扶正器生产线建设项目

    渤海石油装备(天津)新世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幸福路中段,幸福路以北,西围堤道以东

    天津欣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在现有闲置厂房内新增一条镀合金防腐抽油杆生产线、一条配套扶正器注塑生产线,配套建设一套电镀废水处理设施和一座化学品库(丙类),主要包括抛光、喷砂、电解除油、热水洗、水洗、激活化、预镀、主镀、烘干、注塑、开模等工序,设计年新增镀合金防腐抽油杆70万米、配套扶正器51万个,现有其他产品产能不变。该项目环保投资为162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9.24%,该项目预计202410月开工建设,20252月投产运营。

    项目施工及运行过程中,你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设施。妥善处理好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清运。

    2.抛光和喷砂工序废气(颗粒物)经收集进入新增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由新建115米高排气筒(Px-1)达标排放;激活化工序废气(硫酸雾)和主镀工序废气(氨、臭气浓度)经收集进入新增一套“水喷淋+碱液喷淋”装置处理,由新建115米高排气筒达标(Px-2)达标排放;注塑废气(TRVOC、非甲烷总烃、氨、臭气浓度)经收集进入新增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由新建115米高排气筒(Px-3)排放。

    本项目电镀生产线用热使用1台电热锅炉,新增电镀废水处理设施配套1台电蒸汽发生器,不涉及废气排放。

    3.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增加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电镀生产废水(包括电解除油槽废水、酸活化槽废水、热水槽1废水、水洗槽1废水、水洗槽2废水、水洗槽3废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冷却塔排水。电镀生产废水、冷却塔排水经收集进入新建一套电镀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真空蒸馏+低温结晶+RO膜深度处理工艺)处理,出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全部回用于低温蒸发结晶设备冷却塔,不外排。

    4.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该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过滤介质、废槽液、化学药品废包装、电镀废水处理站污泥、废结晶物、废活性炭过滤器、废过滤膜、废活性炭、高浓度废液(氨浓度≥2000mg/L)、废清洗剂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利用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金属屑、除尘灰、废打磨砂料、废塑料边角料、废包装等,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或利用单位处理。

    6.根据报告书,本项目建成后,全厂VOCs排放量控制在原批复总量范围内。

    7.做好相关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和采样平台,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8.根据“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等措施,严禁对地下水、土壤产生影响。

    9.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配备充足的事故应急物资;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10.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工作。

    2024.7.25-

    2024.7.31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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