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胡北路(津塘公路至崇德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胡北路(津塘公路至崇德道)新建工程
| 天津滨海新区兴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河街 | 天津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河街五车地区域,起点接津塘公路,终点至崇德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四车道,道路宽度23.5米,总长595米,设计车速40km/h。 项目同步实施道路绿化工程、雨水工程、照明工程及交通工程等附属工程。项目永久占地面积约为15758m²。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合理设置堆料场,使用商品沥青和商品混凝土。做好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管理、保养及定期检查工作,确保尾气排放达标。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和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弃渣等固体废物及时清运,并落实合理去向。 4、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5、做好路面维护和保养,做好与规划主管部门对接,提出噪声防护建议,降低交通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
| 2024.6.24- 2024.6.28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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