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港渤化发展二期氯碱配套工业气体供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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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南港渤化发展二期氯碱配套工业气体供应项目 | 液化空气(天津)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大港街、古林街、海滨街 | 天津市博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为满足南港工业区内企业高纯气体的输送需求,拟依托天津石化烯烃部厂内管廊、南港工业区石化管廊和南港工业区管廊,建设南港渤化发展二期氯碱配套工业气体供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天津石化烯烃部东北侧界区-天津石化烯烃部东南侧界区-南港乙烯西界区-南港液空公司管道工程:新建一条长度为32.84公里(其中架空敷设32.34公里,经地下管涵/箱涵敷设约0.5公里)的中压氧气输送管道,管径为DN400,设计压力为6.4MPa,设计年输送量33600万方。②南港乙烯西界区调压站-南港工业区公共管廊-南港液空公司管道工程:新建一条长度为12.14公里的中压氮气输送管道,管径为DN400,设计压力为3.18MPa,设计年输送量50400万方。 该项目跨越独流减河河滨岸带生态保护红线。此部分管段依托南港工业区石化管廊工程,该工程已取得市规划资源局同意建设的意见。 | 1.施工期间要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管道试压废水经收集后送至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禁止排入周边地表水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施工产生的废漆桶和废漆料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焊渣、施工废料和清管杂物等一般废物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探伤作业须委托具有相关生产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探伤设施须满足国家规范的相关防护措施。 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施工时,应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候鸟迁徙季施工,减少对野生动植物造成干扰;施工结束后按照修复方案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减缓对上述区域的影响。 2.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预案应与所在地区和相邻管道产权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并要与相邻管道和管廊的产权单位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1 | 项目采用网络、报纸、现场张贴等信息公示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单独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2024.6.20-6.26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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