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大港油田2016年度油气田开发产能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向我局申请占用林地,根据《行政许可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占用林地用途:大港油田2016年度油气田开发产能建设项目;
二、申请占用林地期限:永久;
三、申请占用林地范围:滨海新区太平镇太平村(详见附图);
四、申请占用林地地类(林种、树种)及规模:拟占用林地0.0027公顷,均为Ⅳ级林地,一般商品林;按林种分为用材林,优势树种为白蜡。
五、公示期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
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申请选址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权属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内向 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22-66897986)反映,逾期不受理。
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该公示内容予以审核批准。
2024年5月17日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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