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新港路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新港路加油站扩建项目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石油分公司 | 新港街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北加油站始建于2002年,位于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港路四号码头,现有四座30立方米乙醇汽油储罐(其中一座已注水停用)和一座30立方米柴油储罐(已注水停用),五台双枪汽油加油机、一台4枪汽油加油机。本次扩建拟将现有的一台4枪汽油加油机更换为6枪汽油加油机,其他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实施后,乙醇汽油总销售量为10000吨/年。项目总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0.5万元,占总投资的5%。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妥善处置施工场地固体废弃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运营期间,采用浸没式卸油方式,卸油产生的废气通过油气回收系统返回至油罐车内;加油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返回汽油储罐。同时要为将来安装与轻型汽车ORVR系统兼容的油气处理装置和在线监测系统预留空间。 使用密闭性好的设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厂界限值要求。 3.站区的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达标排至塘沽环科新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4.站区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5.罐底废油渣、含油废水、含油海绵、沾染废物、废干燥剂、废防水滤芯、含油废砂、废吸油毡、废塑料桶、废铁桶等危险废物,须规范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加强管理等措施,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完善分区防渗,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定期监测。 7.在依托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废水和消防废水能够得到有效收集;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备,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 | 2024.5.15-5.21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9
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