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关于对杨家泊渔光互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4-29 10:56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障碍语音播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杨家泊渔光互补项目

    天津滨海新区金润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杨家泊镇

    天津中环宏泽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涉及西庄坨村、羊角村、桃园村,利用鱼塘上方空间进行光伏阵列铺设,光伏场区占地面积约65.97公顷。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0MW,共包括10个光伏发电单元,配套建设10台箱式变压器,并通过新建35kV集电线路接入拟建开关站。拟建开关站及35kV集电线路均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对于临时用地,按要求履行相应程序,严格控制用地边界,确保位于项目租赁土地范围内,并及时做好生态恢复。

    2.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3.废光伏组件暂存在拟建开关站设置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委托专业公司清运回收;检修过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即产即清”,不在现场存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每台箱式变压器的下方应设置事故油池,池容量应满足收纳变压器的事故漏油量。

    2024.4.29-

    2024.5.8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本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