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北疆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气混凝土砌块增产至40万m³/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关于天津北疆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气混凝土砌块增产至40万m3/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740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北疆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加气混凝土砌块增产至40万m3/a项目 | 天津北疆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寨上街汉南路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以电厂废弃物粉煤灰、脱硫石膏、脱硫废水以及外购的水泥、生石灰等为原材料,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拟对现有30万m3/a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在现有工艺基础上重新调配生石灰与水泥比例,提高搅拌速度,缩短加料、搅拌、浇注以及静停时间,通过增加导气环节优化蒸汽养护过程,缩短蒸汽养护时间,增加原料倒运频次的方式增加原辅料用量,延长设备生产加工时间,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生产能力至40万m3/a,并对现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 1、本项目原料均使用密闭罐车运输至密闭厂房内,经管道输送至对应粉仓,仓顶均设置废气治理设施; 2个粉煤灰仓进料过程产生的废气分别经2套“气箱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的尾气分别经2根28m高的排气筒DA001和 DA002达标排放;石灰粉进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1套“脉冲单机除尘器”装置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经1根23m高的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水泥进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1套“脉冲单机除尘器”装置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经1根23m高的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生石灰仓进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1套“脉冲单机除尘器”装置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经1根23m高的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生石灰球磨过程产生的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经1根23m高的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生石灰块进料、破碎过程产生的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经1根23m高的排气筒DA007达标排放;石灰粉、水泥、粉煤灰、铝粉膏以及石膏混合搅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净化后的尾气经1根23m高的排气筒DA008达标排放;粉煤灰浆搅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1套自带的“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净化后的尾气排放于密闭厂房内;粉剂计量秤称量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干式过滤器”处理,过滤后的尾气排放于密闭厂房内。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浓度厂界达标。 2、本项目设备冷却水、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于粉煤灰浆搅拌,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冲洗浇注搅拌机及摆渡车用水,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废机油、废油桶、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废不合格品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除尘袋收集后交由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5、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6、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强化日常管理,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
| 2024.3.20- 2024.3.26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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