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福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盐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关于天津福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盐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740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福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盐泥资源化 利用项目 | 天津福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滨海新区邓善沽村 | 津诚环安(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在现有厂房内布置安装粉料仓、配料仓、搅拌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备,利用来自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的盐泥以及石灰、粉煤灰、水泥、碎石等原料进行适用于一般工业区内使用的稳定土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稳定土30万t。 | 1、项目盐泥暂存间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粉料仓进料粉尘,经密闭混料间负压收集的搅拌机落料粉尘及搅拌粉尘,经卸料工位排气系统收集的卸料粉尘,一同汇入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6m高排气筒P2达标排放;碎石库及卸料工位进出口采用雾炮机、喷淋管进行抑尘;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臭气浓度等因子浓度厂界达标。 2、项目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雾炮机喷淋用水全部损耗,搅拌用水进入产品,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生活废水定期清掏,无外排。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清运处理。 5严格控制物料来源,做好进场质量控制,不得处理危险废物。 6、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7、强化日常管理,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制定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区生态环境局备案,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
| 2024.2.28- 2024.3.5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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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