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华兴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华兴医院扩建项目 | 天津华兴医院 | 大港街 | 中和佳源(天津)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拟在位于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80号的住院部A楼和B楼内新增92张床位及其配套设施,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扩建部分仅涉及增加重症医学科、妇科、内科、外科、心血管内科、肾病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住院床位,项目建成后全院共有272张床位。项目总投资为127.1796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11万元人民币,占投资总额的9.4%。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该项目依托的食堂安装有高效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处理后通过屋顶3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依托的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异味气体经收集通过现有的UV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由一根3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采取异味防治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甲烷及臭气浓度满足污水处理站周界的标准要求。 3.该项目产生的医疗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洗衣废水以及纯水制备排浓水,经收集后排入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港环科蓝天污水处理厂。 4.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项目产生的检验废液、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须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暂存间应按照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 废包装物由物资回收部门定期回收;纯水制备设施产生的废渗透膜由设备厂家定期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根据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华兴医院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来源确认的函的复函》,该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5.61吨/年、氨氮1.11吨/年,以上污染物总量指标均有来源。 7.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 / | 2024.2.8-2.20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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