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北部油泥砂处理作业区环保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关于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北部油泥砂处理作业区环保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740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国石油大港油田北部油泥砂处理作业区环保隐患治理工程项目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 大港油田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在现有油泥砂处理工艺基础上增加二次水洗、污油处理工序,同时调整含油污水处理工序;增加危险废物的处理种类(废弃油基钻井泥浆及油基岩屑),增加含油污泥(落地油和清罐底泥等)处理量;对现有的油泥砂存放池、油水分离池、油泥砂处置设施产生的废气收集治理;利用含油污水处理工序产生的污泥和油泥砂处理后的剩余固相生产调剖剂。该项目设计新增年处理废弃油基钻井泥浆及油基岩屑9800吨、含油污泥6654吨,设计年产调剖剂30000吨,全厂年处理含油污泥量由13346吨提升至20000吨。 | 1、项目1#油泥砂存放池废气、2#油泥砂存放池废气、东罩棚废气、油水分离池废气和油泥砂处置废气(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收集进入新建一套“水汽分离塔+干式过滤塔+二级活性炭吸附塔”处理,由新建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8)达标排放。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厂界达标。 2、项目两相分离产生的含油污水和污油处理设施排污水经收集进入改造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出水部分作为调刨剂用水,剩余污水进入港东联合站污水处理站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排入港东联合站污水处理站处理;港东联合站出水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表1标准限值要求后,全部回注地层。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沾染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介质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以上危险废物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油泥砂处理后的固化物部分用作生产调剖剂,剩余固化物和除砂工序产生的砂子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SY/T7301-2016)中“5资源化利用污染控制要求”后,用于大港油田公司铺设通井路、铺垫井场基础材料。生活垃圾由城管委清运处理。 5.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完善分区防渗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定期监测。 6、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7、强化日常管理,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时修订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
| 2024.1.30- 2024.2.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推荐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网站标识码:1201160049
联系方式:022-66897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