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板15站集输系统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板15站集输系统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 古林街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拟在第四采油厂的板15站内新建三相分离器和采出水处理装置,周边井场的采出液经管输至板15站,经新建的三相分离器分离后,油气采用原外输油管道混输至板一联合站进一步处理,分离出的水经站内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依托原注水管线回注地下油层。对板15站至轻纺大道与海景大道交口T节点段输气管道和板一联合站至板15站注水管道封堵后不再使用,不进行拆除。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站区正北侧闲置库房;新建一套采出液处理装置(包括两具三相分离器、一套加药装置等);新建一套一体化采出水处理装置(主要包括一具300m3的采出水接收罐,一套橇装式采出水处理装置,一具300m3的滤后水罐;利旧两具反冲洗回收水罐(原1#、2#分离缓冲罐)及配套系统设施;移建一具埋地污水罐及配套系统设施。项目建成后原油脱水系统处理规模为1050m3/d,气量规模为4.3×104Nm3/d;水处理装置处理规模为1200m3/d。项目总投资822.21万元,环保投资42万元,约占投资总额的5.1%。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井场的洒水抑尘,试压废水作为回注水回注地下油层,管线冲洗废水和移建埋地污水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运至板一联合站进行处理;要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 / | 2024.1.29-2.2 |
2.加强工艺系统的密闭性,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满足厂界限值要求。 | |||||||
3.周边井场的采出水经采出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注地下油层;采出水处理装置的反冲洗废水和注水泵排污水返回三相分离器处理。 | |||||||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
5.油泥砂运至原油运销公司油泥砂处理作业区处理,废过滤介质和含油沾染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均不在站内暂存。上述危险废物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 |||||||
6.加强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防控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监测地下水的水质,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
7.在依托现有项目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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