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投天津滨海杨家泊镇高庄西1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国投天津滨海杨家泊镇高庄西1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 天津滨海国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 杨家泊镇 | 华测生态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拟利用滨海新区杨家泊镇高庄水库、现状为坑塘水面建设国投天津滨海杨家泊镇高庄西1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8个光伏发电单元,各单元升压至35kV后,通过直埋电缆集电线路引至新建的220kV升压站内(站内配置一台180MVA的主变压器和电化学储能电站),升压站送出线路另行履行环保手续。项目建设规模为150MW,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模式。总投资为82343万元,环保投资11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14%。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妥善处置;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升压站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3.废光伏组件由厂家定期回收。 4.认真执行变电站行业设计与建筑技术规范,落实电磁辐射防护措施,控制电磁辐射环境影响。 5.升压站内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新建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或站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6.废变压器油和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须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废光伏组件交由厂家回收,废抹布和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7.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 / | 2024.1.15-1.19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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