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钢化切断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钢化切断线技改项目 | 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北围堤路炼油厂西侧1168号 | 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移动原钢化玻璃生产线2条前处理线(BYS生产线及SL线)至夹层玻璃生产线,夹层玻璃生产线补充以上两条前处理线后共3条前处理线,交替使用,不同时运行;原钢化玻璃生产线新增玻璃前处理线(坂东线),并淘汰老旧设备;在夹层玻璃生产线的热弯炉前增设1台预烧炉(电加热),对该生产线部分玻璃进行预烧处理,以提升产品品质。项目建成后你单位产品及产能均不变。 | 项目建设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贯彻《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环保法规,落实对施工扬尘、噪声等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废水妥善处置。 项目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不涉及新增废气排放。 2、新增坂东线洗净工序产生的洗净水通过配套过滤设备净化后部分回用于洗净工序、部分排放至蓄水池,用于坂东线研磨工序,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不涉及新增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5、强化日常管理,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适时修订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做好蓄水池池体及车间地面的硬化防渗工作,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本项目不新增污染物总量。 |
| 2023.12.26- 2024.1.2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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