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汉沽津汉路加油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19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汉沽津汉路加油站扩建项目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石油分公司 | 汉沽 |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汉沽津汉路加油站始建于2002年,位于滨海新区汉沽津汉路南,现有三座30立方米乙醇汽油储罐,两座30立方米柴油储罐,4枪乙醇汽油加油机和4枪柴油加油机各两台。本次扩建拟将现有一台4枪乙醇汽油加油机更换为6枪乙醇汽油加油机。项目实施后,站内共有三座30立方米乙醇汽油储罐,两座30立方米柴油储罐;一台4枪乙醇汽油加油机、一台6枪乙醇汽油加油机、两台4枪柴油加油机;乙醇汽油总销售量850吨/年,柴油总销售量2000吨/年。项目总投资为10万元,环保投资0.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 | 1.卸油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油气回收系统返回至油罐车内,不外排;汽油加油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返回汽油储罐,储罐呼吸气进入现有一套“活性炭吸附再生”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达标后由现有的一根4米高排气筒排放。 使用密闭性好的设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厂界限值要求。 2.该项目的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天津生态城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汉沽营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3.站区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罐底废油渣、含油废水、含油海绵、沾染废物、废干燥剂、废防水滤芯、废活性炭、含油废砂、废吸油毡等危险废物,须规范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5.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防腐蚀、加强管理等措施,做好地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的防控工作:完善分区防渗,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定期监测。 6.在依托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废水和消防废水能够得到有效收集;完善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备,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故的处理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 / | 2023.12.13-12.19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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