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瑞盛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727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市瑞盛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改建项目 | 天津市瑞盛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小王庄镇西树深村西北375m天津市瑞盛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 | 天津潮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你公司拟投资100万元人民币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小王庄镇西树深村西北375m天津市瑞盛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实施改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安装建设注塑机、循环冷却塔、循环泵、空压机等设备进行管帽生产,项目实施后,原音响盆架不再生产,管帽设计产能为1200吨/年,场区整体生产能力维持不变。项目环保投资14万元人民币,约占总投资的14%。 | 一、施工期: 项目建设主要为新增设备、废气收集管路连接的安装,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 1、废气: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依托风机收集后引入改建二级活性炭装置(TA001)处理,由改造后的1根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P1)。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防止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产生影响,确保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 3、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实施减噪、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和废模具分类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 2023/12/11-12/15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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