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铝型材热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6897951
传 真:022-66896829
通讯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新华路3560号宝策大厦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铝型材热处理加工项目 | 瑞达(天津)铝业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工业区海盛路8号 | 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安装热处理炉、淬火炉(介质为空气)、时效炉、抛光机、轧管机、拉拔机等设施设备(加热炉均使用燃气为原料),对现有工程外购铝棒并加工后的750吨铝型材进行热处理,以提高铝材性能。建成后全公司产能不变,仍为年加工铝型材1300吨,其中550吨不经本项目处理工艺、直接外售。 | 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范措施:做到合法施工,文明生产,减少扬尘污染;妥善处理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场地固体垃圾应及时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加强对高噪声机械的管理。 2.经集气管道汇集的抛丸机出口废气及经集气罩收集的切割裁剪废气,进入1套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由1根20米高的排气筒P7达标排放;热处理炉、淬火炉及时效炉产生燃气废气经各自16米高的排气筒P4、P5、P6达标排放。 加强管理,确保颗粒物等因子排放厂界达标。 3.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热处理炉下方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4.对主要噪声源要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使噪声满足排放限值的要求。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依托的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废边角料、废铝屑、集尘灰、废布袋等一般固废定期外售至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 5.根据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对瑞达(天津)铝业有限公司铝型材热处理加工项目新增氮氧化物总量来源的确认函》,该项目新增氮氧化物0.0977吨/年。以上污染物总量指标有来源。 6.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工作,设置规范的采样点,悬挂符合要求的标识牌。 7.做好相关硬化及防渗工作,按照要求进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避免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8.及时修订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认真落实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做好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衔接工作,杜绝发生环境事故和次生环境事故。 |
| 2023.12.1- 2023.12.7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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